中山研究院成功升格为中山市第一家科研型省级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0-06-03
2020年6月3日,中科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取得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升格为省级事业单位,成为中山市第一家科研型省级事业单位。
为推进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的发展,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领导主动拜访省科技厅,经办人员多次赴省科技厅和省委编办业务处室衔接沟通。从4月底启动申请工作,于6月3日成功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取得科研型省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实现了升格目标,为后期申报中山市首家省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是继上年度被评为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之后,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取得的又一个重要进展,是中山药物创新研究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体现,为中山市同类机构整合资源创新发展,探索了一条新路径,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了解,省级事业单位可被纳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进口仪器设备免税名单。这有利于汇聚中科院和大湾区内最优质的生物医药资源,为创建广东省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奠定基础。